【兰州家事律师】离婚需要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吗?
协议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,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 协议离婚不是当天就能办完。双方第一…
协议离婚必须两个人一起去民政局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,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协议离婚不是当天就能办完。双方第一次共同到场提交材料后,婚姻登记机关会受理并发放回执,随后进入三十日冷静期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还要再次共同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。如果逾期未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之前的申请不再有效,需要重新办理。
如果一方无法到场,协议离婚就不能继续办理。一方不同意离婚、下落不明、拒绝配合,或者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,都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。遇到这些情况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一起去民政局,但需要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,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审理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、转移财产、一方失联等情形,诉讼离婚往往是更合适的途径。
【兰州家事律师】注:本文来源网络,供学习参考,版权归作者所有,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。

